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改善消费环境,广东省消委会结合实际于3月份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0日,省消委会联合南方电视台、羊城晚报、羊城交通电台和新浪网等新闻媒体,在广州市英雄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消费者还可与受聘专家进行交流,获取专业意见和建议。全省各市、县、区消委会也将分别在当地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制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别节目。省消委会将与广东电视台联合制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特别节目,节目采用“现场直播+嘉宾访谈”形式,将于3月15日上午9点30分在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
三、发布“2011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省消委会将从征集的消费维权重大案例中评定“2011年度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以引起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视。
四、开展第四届“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在前三年开展“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的基础上,省消委会将继续联合羊城晚报和南方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回访和追踪,总结报道消费潜规则的破解情况,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征集2012年度的消费潜规则,并将举办“2012年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发布会暨“消费与安全”论坛,进一步扩大挑战消费潜规则的社会效果,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印发公益宣传海报及系列宣传指导手册。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设计、印制公益宣传海报在全省范围内张贴。编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专册、“3·15”安全消费指南、“3·15”系列消费指导手册(包括通信、汽车、保险、旅游等多个专册在内),通过各级消委会向广大消费者免费发放。
六、发布消费维权公益广告和信息。为进一步扩大3·15活动的宣传覆盖面,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省消委会将在电视台和报刊上发布消费维权公益广告,并与广东移动、广东联通和广东电信合作,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相关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公益宣传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