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工商局建立传销人员回访制度 |
2007-09-11 10:18:48 湖南工商红盾信息网 |
为巩固打击传销成果,防止被劝返、遣返的传销人员再次掉进传销泥淖,湘乡市工商局建立了传销人员回访制度。一是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向被劝返、遣返的传销人员发送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短信783条,规劝他们不再从事传销。二是通过电话,不定期对他们进行回访,教育他们返乡后从事正当职业,通过辛勤劳动合法致富,并对传销头目和仍在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举报,协助工商、公安部门查处传销。三是到传销人员曾经租用过的居住场所和聚会场所进行回访,向其房主了解是否有传销人员返回湘乡,宣讲《禁止传销条例》,要求他们不得再向传销人员提供传销场所,发现传销人员和传销行为,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四是加强对打击传销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办事处、行政村、居委会的回访,互通有关信息,发现传销行为,加强协作,齐抓共管,联手打击。近日,曾经受骗上当加入传销组织的河南义马市吴某、裴某等四人,在工商部门的教宣传育下,幡然醒悟,将传销头目杨某连夜租车扭送到湘乡市公安局,并向公安机关控告其的犯罪事实。目前,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湘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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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湘潭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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